返回陕西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延安市洛川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洛川苹果深圳招商推介活动成效喜人
2009-03-04 10:05  文章来源:陕西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2008年12月1日,深圳华润万家BU营采中心高级总监罗兆钦打电话给延安果业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李玉有,要求延果集团迅速发运一批洛川苹果以应对洛川苹果销售热潮。
  11月26日,洛川县在深圳市成功举行了以洛川苹果品牌宣传暨招商项目推介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吸引了来自香港、广州、深圳三地的20多家苹果经销企业和超市代表,当天就签订苹果购销合同4500吨,成交金额3000多万元,引发了新一轮洛川苹果优质优价舒畅销售的高潮。
  洛川县是国家确定的优质无公害苹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县、优质无公害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县,也是全国唯一的优势农产品(苹果)产业化建设示范县,苹果果形端庄、色泽艳丽、风味浓郁、绿色安全,先后被确定为第11届亚运会、第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标志水果、中国女排专用苹果和2008年北京奥运会专供苹果,年产量60万吨,居全国之首。
  品质卓越的洛川苹果和洛川人的热情淳朴,深深地吸引了来自香港、广州、深圳三地的20多家苹果经销企业和超市代表,在当天的洛川苹果推介会上,延安果业集团公司就分别与深圳华润万家有限公司、新一佳连锁超市、广州豪丽贸易有限公司等,共签订苹果购销合同4500吨,成交金额3000万元。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陕西省商务厅         联系人:王发合 电话:029-87291591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国 华 电话:010-51651200-60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